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》規定,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實驗室》等10項標準業經專家審定通過和我部審查批準,現發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,自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農業部
2016年5月23日